汽車辦理報廢流程如下:
1、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《機動車變更、過戶、改裝、停駛、報廢審批申請表》一份,加蓋車主印章。
2、登記并審核申請,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。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,經對車輛查驗認定,符合汽車報廢標準,核發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。
3、回收牌證,按規定上報審批。
4、車主持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。
5、回收企業經查驗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后將車輛解體,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,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,車架底盤要割斷,并進行照相、開具《報廢汽車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殘值。
6、車主持《申請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》、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及車輛解體照片。
7、經查驗、核對并簽字,辦理報廢登記。
8、辦理報廢注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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